供应商评估

 

供应商的评选基于多项关键标准,包括综合能力、质量管理与保证、交付能力、客户服务、总拥有成本、设计与开发支持、制造能力、对道德规范及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,以及持续性的业务管理与沟通表现。

因此,潜在或现有供应商可能需要接受由诺贝丽斯员工开展的风险评估。供应商应充分配合并满足相关评估要求。现场评估通常基于以下原因而进行,包括但不限于:

  • 反复发生质量或交付问题
  • 针对战略供应商开展的年度例行审核
  • IATF/ISO/AS900 合规性
  • 持续改进 – 最佳实践分享

供应商在三段式评估过程中的责任如下:

  • 评估前 – 同意评估时间并完成自我评估。
  • 评估期间 – 全力支持文件审查和实地参观
  • 评估后 – 在收到完成的评估报告后,供应商应设计并实施所有适当且必要的纠正措施,以有效解决评估过程中识别和发现的问题。

在完成评估后,诺贝丽斯将提供以下三种风险评级:

  • 极小或低风险 – 无需采取纠正措施。可酌情考虑潜在改进机会,但不作强制要求。
  • 中等风险 – 供应商需针对评估过程中识别的改进机会领域采取相应的改进行动,并向诺贝丽斯提交改进计划。诺贝丽斯根据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跟进,以监督和评估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。
  • 需要改进 – 诺贝丽斯将与供应商共同制定并实施改进计划,定期召开会议持续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整体进展。

如供应商被评定为“中等风险”或“需要改进”,且未能按要求实施或完成改进措施,诺贝丽斯有权限制、暂停或终止相关业务往来,或不再考虑其参与其他业务机会。